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医疗保障局、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加快推进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普医保函〔2024〕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