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村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结辖区内“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时汇总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并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镇农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