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的通知》(揭市农函〔2024〕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准备,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