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普医保〔2024〕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