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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提醒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1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函》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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