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查设施农业建设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据实填报《普宁市设施农业建设情况表》,并于2025年1月22日前将此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