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