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民政局等14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民〔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各项保障工作。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