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乡村绿化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普绿办〔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