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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25 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我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

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摸查,确保不遗漏任一个应认定的离岗基层老兽医。已通过认定离岗基层老兽医身份的(已认定人员详见附件),不用再次提交申请。对于未通过认证的离岗基层老兽医,各村(居)要按照离岗老兽医身份证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并于2025年3月6日前将申请人的资料提交镇离岗基层老兽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附件:赤岗镇离岗基层老兽医名册表(已认定名单)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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