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榕江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普农函〔2025〕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