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社会事业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普农函〔2025〕8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农村社会事业情况统计年报工作。请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事业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积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数据采集、填报、汇总等各环节的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不得增减、更改统计调查报表和指标,不得超范围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村要按照统计时间要求完成数据填报,于2025年4月2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镇农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