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的通知》(普安委办〔2025〕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