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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1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普府防〔202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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