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撂荒耕地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1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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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
  为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撂荒耕地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并于6月14日前、12月14日前将《2025年普宁市存量撂荒耕地面积调查表》(盖章扫描版+电子版)报送至镇农办。
  附件:2025年普宁市存量撂荒耕地面积调查表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