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