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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9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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