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林业局 普宁市公安局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普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普宁市民政局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供电局关于印发〈普宁市常态化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森防办〔2025〕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附件1、2、3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送镇林业部门。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