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施药者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防止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夏季病虫害防控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意见的通知》(普农函〔2025〕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