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要求加强早稻收获期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田间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