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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温馨提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1 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婚姻登记机关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措施:

    一、实行预约登记,至少提前1天通过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民政”公众号进行预约。

    二、预约成功的当事人在预约好的时间段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自觉佩戴口罩,经体温探测正常,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查验行程码后,方可到办证大厅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办证大厅。

    四、办完婚姻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尽快有序离开,不要在婚姻登记机关门口、办证大厅等地方逗留(如拍照、谈话等)。

    五、倡议“红事缓办”,暂缓、延期举办结婚宴席。

    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决定于男女双方的情感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普宁市赤岗镇婚姻登记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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