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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赤岗镇产业园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项目(约176.14亩)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21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普宁市赤岗镇产业园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项目(约176.14亩),经埔下村埔下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招标业主为普宁市赤岗镇埔下村埔下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落实省委、市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依法依规使用土地资源,盘活我村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集约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经埔下经济合作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同意,拟将位于埔下经济合作社西北角(东至文体广场西侧、西至堤脚、南至松柏山路、北至堤脚)面积约176.14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

(二)招标范围:该项目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为20年。

(三)根据广东昊信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评估鉴定结论,该土地出租费最低标底价为年租赁单价3320元/亩。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招标申请人于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到普宁市赤岗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

(二) 招标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合法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次。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赤岗镇埔下村埔下经济合作社账户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赤岗镇埔下村埔下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四、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上午10:30时正,地点为普宁市赤岗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赤岗镇埔下         代理机构:普宁市赤岗镇农村

  村埔下经济合作社                            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18022565088                电话:13822010806


普宁市赤岗镇埔下村埔下经济合作社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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