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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船埔镇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03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船埔镇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2025年2月11日揭阳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普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2025年)》《普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普宁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试行)》《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镇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助力我市打造近悦远来的和美新城,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干净整洁有序、绿化美化亮化”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全域环境大清洁、城乡垃圾大清运、全民参与大扫除、市容市貌大治理、农村环境大提升”五大行动,聚焦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对全镇所有自然村开展深度排查清理,整治环境卫生死角,同步推进污水治理、秩序整治、风貌提升,绿化美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力构建整洁有序、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船埔镇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域环境大清洁行动

  1.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镇为组织实施主体,行政村为单元建立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机制,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人、责任区域,组织开展房前屋后、村前巷尾、农村公厕、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打扫,排查卫生死角、盲区,彻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整治乱堆乱放现象。清理村内池塘沟渠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并由村庄面上清洁向“五边”(山边、水边、路边、村边、景区边)、“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和田园等延伸,做到河塘沟渠流畅、清澈,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2.强化保洁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保洁员队伍,确保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求。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原则上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少于500人的自然村也要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月工资不低于1750元。有条件的村要积极购买社会化外包服务,推行乡村垃圾清运长效化,确保乡村保洁常态化。健全完善保洁队伍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保洁人员管理或对第三方外包单位的监管和考核,实行工资、承包款与工作实绩挂钩,充分调动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保洁队伍,提高保洁质量。

  (二)开展城乡垃圾大清运行动

  3.加强镇垃圾收集转运。从农村生活垃圾的源头入手,逐户明确投放点、逐村明确转运点,因地制宜引导村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收集车定时收集,压缩转运车定期转运。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和范围,落实保洁员对垃圾桶进行管理维护,发现垃圾不入桶及时清理,垃圾爆桶及时联系转运人员进行转运,做到转运及时、垃圾不落地。

  4.建立全垃圾收运体系。各村要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居住密度、建设布局等,科学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屋),合理配置垃圾桶,并形成各村垃圾分类投放点(屋)分布图。对已建设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或临近农田、水体易造成污染的,要及时优化调整。偏远村组和零星住户每天定时定点收集。对辖区所有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每天不少于1次,原则上在每日上午9时30分前完成垃圾收集清运,并根据垃圾量情况合理增加收集转运频次,确保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要分开投放,不得混合,必须分类清运到规定的场所进行处理,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禁止倾倒在公路乡道沿线、田间、山林、池塘等。对于厨余垃圾推广就地堆肥处理,减少外运量。

  (三)开展全民参与大扫除行动

  5.持续深化“门前三包”管理。各村要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引导沿街商户居民积极配合,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保护、包市容秩序,实现“门前三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镇执法办、农业农村办要积极协调跨区域的“门前三包”责任区界定工作,明确责任边界,同时督促指导各村落实“门前三包”日常巡查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引导群众自觉做好门前屋后的清扫清洁工作,积极倡导垃圾分类袋装存放、自觉维护门前环境秩序,努力调动沿街单位、居民参与“门前三包”的积极性、主动性。

  6.组织党员群众参与服务。广泛动员党员干部、教师、群众群体等加入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宣传劝导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

  (四)开展貌大治理行动

  7.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全面排查治理省县乡道道路断接、路面破损、路肩缺失和停车场、广场、人行道硬化方砖破损,部分雨水污水管网缺失、混接、堵塞造成的内涝以及各类沙井盖缺失、破损、规格不统一等问题。强化日常巡查,规范车辆按道行驶、有序停放,对非机动车占用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的行为,做到发现一处,规整一处,暂扣一批;重新施划磨损褪色的停车泊位线,确保各类车辆在划定的范围内规范、有序停放。

  8.规范占道经营摊点及农贸市场秩序。加强镇容环境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劝阻占道摊点、出店经营现象,主次干道两侧店面的货物摆卖、堆放一律以“门帘”为界。对商户、市民确有需求的集中区域,指导设置摊点疏导点或在商户门前统一划线,做到疏堵结合,规范经营秩序。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秩序规范管理,推动农贸市场周边游动摊贩、占道摊点入市场经营,规范市场各商户秩序,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整洁有序。

  (五)开展农村环境大提升行动

  9.扎实推进农村“五边”“四旁”整治。对农村“五边”、“四旁”等清理出来的区域,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公园、小绿地、小果园。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村规民约等方式,明确村民卫生责任,以及开展积分制、红黑榜等活动,激发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对庭院内部、房前屋后、自家土地区域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10.有序推进农村水体管护。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摸底,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合理设置基层网格河长人员,督促开展巡河履职,定期对农村的沟渠、池塘、溪河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无漂浮物、障碍物、黑臭水体和污泥淤积。

  11.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推进污水治理全覆盖,设立专职管护人员,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出水达标。定期组织人员对农村污水管网情况进行排查维护,确保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水直排路面;对池塘、沟渠、溪河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治,确保无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完善辖区内小型畜禽散养场所三级化粪池建设,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处理利用。

  12.大力推进农村公厕管护。建立厕所日常巡检制度,以镇农办、村保洁员或农户联动管理机制,实现保洁员或农户检查、村级监查、镇级督查的巡检模式。完善农村公厕管护制度,落实农村公厕卫生保洁、后续维修、安全管护等管护制度,加强日常管护,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干净、墙壁干净、厕位干净、周边干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完善乡村旅游景区厕所和农村学校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各村从即日起以每半个月为一个时间段,对辖区人居环境进行深度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附件2),明确点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各村的排查台账于每月14日、30日前报送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各村对每半个月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逐项落实、逐项销号。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每周参加环境卫生清扫不得少于1.5天。

  (三)督查督办。镇派出督查组定期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分片进行明查暗访,并根据检查情况评选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以评定的等次作为人居环境资金拨付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镇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督查督办等工作,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两委”干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形成“党政牵头、村社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巡村制度,镇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每月要全覆盖巡查辖区所有行政村;镇挂钩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每周巡查辖区内挂点村至少1次;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每日常态化巡查村,实现排查零遗漏、监管零容忍、死角全清零。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收费监管。各村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通过“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建立起农户(商户、工厂等)合理付费、村集体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社会力量筹集的城乡生活垃圾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保洁经费,确保城乡垃圾处理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动民间力量,成立城乡环境公益基金,进一步扩充城乡生活垃圾经费来源。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大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后进,促进整治工作上水平。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城乡环境整治应知应会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用中小学生的文明卫生行为影响家长、影响社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与环境整治义务劳动,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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