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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关于船埔镇环镇南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26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船埔镇区道路交通环境,推动镇区扩容提质,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实现旅游产业振兴,船埔镇人民政府决定建设船埔镇环镇南路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目标:船埔镇环镇南路(即水井头老罐头厂至樟树路口段)道路建设,长0.92公里,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水泥硬底化,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具体以规划设计图为准。

  二、征地:按项目设计方案,需征用船埔村、永光村土地约22亩(详见规划设计方案):

  1.征地补偿标准:按《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涉及征地范围内土地的农户须于2020年12月18日前自行迁移、清理地面作物,逾期视为无主作物处理;

  3.涉及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其他社会组织与个人,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到船埔村委会办理补偿手续。

  三、道路规划沿线两侧,左50米、右50米范围内列为镇区总体规划严控区,在本区域内:

  1.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挖土、取土、搭建、建设任何搭建物、建筑物;

  2.严禁擅自出让(转让)或租赁土地经营权等行为;

  3.严禁乱砍伐、破坏林木植被等行为;

  4.严禁新建、翻新坟墓,安置骨灰盒(盆、罐)等行为。

  四、对非法侵占里坪线原船埔至大坪路段老公路两旁进行种植作物的,所涉及农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对该地面作物进行清理迁移,一律不作补偿,逾期镇政府将组织依法清理。

  五、凡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船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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