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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关于船埔镇中心幼儿园择址新建工程建设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船埔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环境,创造优质的幼教条件,推动船埔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实现人才振兴,船埔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船埔镇中心幼儿园择址新建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目标:船埔镇中心幼儿园择址新建工程,占地约12亩,包括园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运动场及其他配套园路、围墙等。

  二、征地:按项目设计方案,需征用船埔等村土地约12亩(详见规划方案):

  1.征地补偿标准:按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1〕9号)和《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执行;

  2.涉及征地范围内土地的农户须于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迁移、清理地面附着物(含坟墓),逾期视为无主处理;

  3.涉及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其他社会组织与个人,应于2021年9月18日前到船埔村委会办理补偿手续。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启动通告发布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土地属地村委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并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和农户要积极配合,调查的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和地上附着物(含坟墓)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凡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船埔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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