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普宁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与管理控制通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共建文明城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程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普宁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与管理控制通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为期一个月(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0日)。至目前,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结束,现将公开采纳意见公告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社会各界不同意见。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