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普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市容秩序。2021年,我局人员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和大纠纷闹访事件,没有因执法不公、不当而引起涉法上访事件,单位人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有力。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落实工作经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建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指定局法规股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每年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本年度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把普法宣传纳入局党组会议中,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城管执法局权责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我局权责清单有行政处罚606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4项。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工作部门权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责任城管、服务城管、廉洁城管。为了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工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我局对于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较大财政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自行组织实施事前风险评估,或者根据实际需要以市局名义将事前评估的部分事项或者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我局重大决策进行事后评价,检验重大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事后评价工作全面调查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运用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分析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评价。我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决策评价工作会议。会议由局有关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抽取涉及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等决策事项,组织重点评价,形成事后评价会议纪要。评价的效果要作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作为考察、考核和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2021年我局通过政策解读、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展开普法活动。2021年1月1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兰花广场开展《民法典》、《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了《民法典》系列宣传展板,展板涵盖《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和新增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各类条文,如人格权、离婚冷静期、继承权等等,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分发了《宪法》、《民法典》、《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找法、靠法的意识和能力。2021年12月3日,我局在流沙人民公园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法制宣传月现场普法活动,活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结合全市“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题活动,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问题,向市民群众宣传《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落实“门前三包”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垃圾分类知识等,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开展宪法和法制宣传,在本局掀起学法普法新思潮,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新氛围。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安排全局工作人员进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法律法规的线上学习,并参加每年的统一学法用法考试;二是抽调执法人员参加揭阳市城管执法局举行的《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今年新颁行实施的法律法规培训,培训请到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全体执法人员讲授法律法规的制定背景和实施要求,提升我局执法人员对新法新规的理解与适用能力;三是组织市容股、综合股、信息股、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以及污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股、市政建设与管理股新入职公务员参加普宁市城管执法局举办的新《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培训,由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职工干部梳理讲解今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亮点及难点,使我局执法骨干力量跟进了解立法动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四是安排法规审批股业务人员参加广东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会,由暨南大学的专家学者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专题辅导,对日常行政执法中涉及到的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不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的概念误解、行政处罚种类的变化等难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与讲解。
(五)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揭府规〔2020〕8号)、《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普府规〔2021〕1号),根据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要求,我局多次安排业务骨干到流沙北街道、池尾街道、占陇镇、梅林镇等地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指导,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业务水平。根据各乡镇街道具体执法实践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与乡镇街道对接,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执法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培训与交流学习。
(六)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法律顾问建设工作,防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按时出庭应诉,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工作,为城市管理各项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法规考试。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我局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执法证或证件到期需更换的人员共20人参加了2021年度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考试,20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申领资格。
(八)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认真完成普宁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共3件和普宁市十届政协六次会议提案共4件的答复工作,及时综合局属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着重体现办理措施和办理实效,在城管执法局的职责范围内就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逐一作出回应和回复。
(九)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为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保障执法严格公正、监督约束行政处罚权,我局安排法规审批股作为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机构,其与案件承办机构形成充分沟通、良性互动的工作衔接机制,2021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2件,保障法制审核准确实施,建设阳光法治行政机关。
(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同步运行,做好本单位政务事项标准化及各大平台数据录入工作。
(十一)依法从严打击违法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坚持打防结合,切实打击和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今年开展创文巩卫工作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搭建开展铁腕整治行动,出动精干力量对市区违法搭建建筑进行清拆;开展联合拆违行动。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执法行动,执法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难点
(1)我局执法车辆缺乏,远未能满足城管执法高标准、严要求和工作量大的执法需要。人员和车辆不足已成为制约城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在今年“创文巩卫”工作的关键期,由于整治点多、面广,出动人员、车辆、设备多,执法成本很高。
(2)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依法办事能力偏弱的情形尚未根本扭转;从抽象行政行为到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改变。应通过普法和综合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确保每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法律准绳来自我指导和自我约束,使每一个具体的行政活动都能依法进行,使每个行政相对人都能充分感受到政府行为的高度法治性。
三、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坚持改革创新的总原则,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力度,认真履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以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1、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耐心劝导,主动释法,向违法行为人及社会公众阐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2、继续深入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要在更大范围继续深入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坚决克服执法权力部门化现象,减少权力交叉重叠的体制矛盾,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也便于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对执法权力的监督。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普宁市城管执法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