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尾街道西清村采购村绘画、党建宣传装饰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池尾街道西清村采购村绘画、党建宣传装饰项目采购,经西清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和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街道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池尾街道西清村村民委员会,采购资金由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池尾街道西清村采购村绘画、党建宣传装饰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3162.46元
3.采购数量:一批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普宁市池尾街道西清村绘画、党建宣传装饰项目拟采购内容总预算价格明细表》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4.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池尾街道西清村村民委员会帐户预交人民币3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池尾街道西清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至10时,地点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街道网站及西清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池尾街道西清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黄生 联系人:吴生
电话:18822914182 电话:0663-228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