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尾街道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次收益分配方案
目前,我街道已投入2016年、2017年、2018年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建设资金共216.622万元(即“631”扶贫专项资金),分别建成三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委托高埕村申报立项及结算收益。
一、项目运营情况: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街道综治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楼顶,投资69.99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市扶办[2017]20号),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始并网发电。
光伏扶贫电站二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中学靠东附属楼楼顶,投资73.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市扶办[2017]40号),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并网发电。
光伏扶贫电站三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中学主楼楼顶,投资73.3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财农[2018]75号),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并网发电。
二、收益结算情况:池尾街道办事处委托高埕村委会对光伏扶贫电站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进行申报及收益结算代转, 目前财政所收到高埕村委会光伏扶贫专户截至2020年 12月 31日上缴税后收益126607.06元,累计上次分配余额96.18元,共126703.24元。
三、拟分配方案:拟本期收益126614元进行分配,余额 89.24元待下次分配,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40户 118 人。拟按贫困户人口数每人分配红利1073元(详细名单附后)。
本分配方案经2021年4月30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按程序公示后实施。公示期: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共7日)。举报电话: 0663-2281168。
特此公示!
池尾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