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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山湖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池尾街道山湖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公告


我村拟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为山湖村工业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等9个工程(详情见附表)。于2019年12月12日由村委会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概况进行初定并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本村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由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建设图纸,西安大中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对工程进行预算,村委会组织对预算进行核查,并于2020年3月25日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方式、投资预算进行审议,表决通过。

根据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简化农村项目建设流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普市办电2019年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告,并于公告期满后对施工方进行公开招选。

一、概况

本次9个建设项目权属人均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山湖村委会,各项目中涉及用地均为村集体所有,无任何权属纠纷,建设内容及造价见附表,具体以图纸及预算书为准。

二、确定施工方方式:由村项目理事会会同街道农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参照工程招标经济标方式及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方式对施工方进行招选,招选过程街道纪工委派员监督,司法所派员见证,各项工程控制价详见附表。各项目审核价为最高报价,以最高报价下调5%为最低报价,参与招选的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或者低于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通过摇珠得出下调系数确定合理报价,再根据有效施工单位的报价确定复合报价,最后确定施工方。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面向普宁市内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派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每个施工单位可同时参报多项建设项目,具体参报项目应在招标申请书中注明,每个工程项目一式二份。

2、有意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山湖村委会(账户:80020000001111972、户名:普宁市池尾街道山湖村民委员会、开户行:普宁农商银行)提交保证金(金额详见附表),保证金于施工协议签订后三日内退回。

3、施工单位确定后将向社会公示三天,期满无异议,即可签订施工协议。

4、有意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公告内容,并于公告期间到山湖村委会咨询项目具体图纸及预算,制作报名资料及报价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3月31日,确定施工方时间为2020年04月02日上午9时开始,按照附表项目序号逐个进行。地点: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本公告在山湖村及街道网站同步发布。

  普宁市池尾街道山湖村委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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