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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老汽修厂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老汽修厂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受池尾街道新寮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 2024年1月26日上午10时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老汽修厂使用权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标的为池尾街道新寮村金池路南侧587号集体土地900平方米(665平方米及235平方米二地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现处于闲置状态。租赁物的租金评估起租价计216000元/年。

  三、租赁经营条件:

  1.该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中标方同意最终以招标方议定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3.中标方可对租赁场所内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但必须配套安全生产、合格的消防等符合经营业务所需的安全生产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和标准条件。

  4.租赁期限内按时足额缴交租金、缴纳管理费、税费、水费及电费及相关的一切税费用;

  5.其它条件以招标方议定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该租赁物租期为15年,免租金装修期为6个月,即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后起计15年。

  五、租金交纳方式:租金及押金计算、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1年至第5年为一个计租金期(按中标报价额计算)。第6年至第10年为第二个计租金期(在第一个租金期的年租金额增加5%),第11年到15年为第三个计租金期(在第二个租金期的年租金额增加5%)。租赁押金计2万元,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交纳方式为汇款转账方式。

  六、投标者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在执行失信期间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投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新寮分理处,账号:80020000001112217)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

  2.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具备第六项的资格要求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保证金所有权利,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新寮村集体所有。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自行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结构、使用条件及质量、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的瑕疵,并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由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并同意招标文件内容、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上班时间)。

  九、报名地点:池尾街道新寮村委会。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办:陈生,电话15915686899,新寮村委会:刘生,电话13531990318。

  十一、其他事项:

  有意竞标者,报名时:

  1.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且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无到场且有代理人的,须其代理人本人到场且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

  3.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池尾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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