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铺面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受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铺面使用权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共5个单元,分别为:
1.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4-5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租金评估价96000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2.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6-7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租金评估价96000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3.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8-9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租金评估价96000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4.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10-11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租金评估价96000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5.上寮村长春路上寮小学大门东侧东起12-13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租金评估价96000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三、经营条件:
1.所有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商铺租期为六年,免租金装修期为一个月,即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计6年。
五、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提前两个月一次性付清,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计租金期(按中标报价额计算)。第4年至第6年为第二个计租金期(在第一个租金期的年租金额增加10%)。租赁押金计2万元,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交纳方式为汇款转账方式。
六、投标者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七、相关事项:
1.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尾分理处,账号:80020000001112002)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委会将扣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联系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委会到实地进行确认并认真查阅由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则表示已清楚租赁商铺的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或上寮村村委会。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陈先生,电话0663-2281168。
上寮村委会:李先生,电话13318188593。
十一、其他事项:有意竞标者,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