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广达北路集体闲散地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受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广达北路集体闲散地使用权出租招标会,根据村实际临时将闲散地划分为东1号至东14号,西1号至西9号共23小块,本次共有23小块闲散地要进行独立公开出租(具体附图所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共23个小块,分别为:
1.东1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75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585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1700元。
2.东2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10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78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5600元。
3.东3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108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843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6900元。
4.东4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137.5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108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2200元。
5.东5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275.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215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4300元。
6.东6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512.5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4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8000元。
7.东7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432.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337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800元。
8.东8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45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351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7100元。
9.东9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312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300元。
10.东10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312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300元。
11.东11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54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422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8500元。
12.东12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38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297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000元。
13.东13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666.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52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0400元。
14.东14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156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3200元。
15.西1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769.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6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2000元。
16.西2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78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609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2200元。
17.西3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1535.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1198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24000元。
18.西4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15718.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9431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87000元。
19.西5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383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299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0000元。
20.西6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114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89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8000元。
21.西7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5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39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8000元。
22.西8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24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1872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38000元。
23.西9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3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234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5000元。
三、经营条件:
1.所有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商铺租期为三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五、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投标者资格:本次竞标面向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池尾街道华市村村民(户籍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均可报名竞标。
七、相关事项:
1.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民委员会,开户行:普宁市工商银行,账号:2019022619200028741)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将扣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联系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到实地进行确认并认真查阅由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则表示已清楚租赁地块的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止(上班时间)。
九、报名地点: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或华市村村委会。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陈先生,电话0663-2281168。
华市村委会:赖先生,电话13927051483。
十一、其他事项:有意竞标者,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广达北路集体闲散地示意图》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