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广达北路集体闲散地使用权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1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受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广达北路集体闲散地使用权出租招标会,本次共有5小块闲散地要进行独立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共5个小块,分别为:

  1.东1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75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585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1000元。

  2.东2号:位于广达北路东侧,土地面积100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78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5000元。

  3.西1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769.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6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12000元。

  4.西3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1535.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1198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24000元。

  5.西5号:位于广达北路西侧,土地面积3830.00平方米,评估价:年租金评估价为299000.00元,交易保证金为60000元。

  三、经营条件:

  1.所有租赁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相关许可证的内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其它条件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商铺租期为三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五、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投标者资格:本次竞标面向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池尾街道华市村村民(户籍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均可报名竞标。

  七、相关事项:

  1.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民委员会,开户行:普宁市工商银行,账号:2019022619200028741)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将扣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联系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到实地进行确认并认真查阅由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则表示已清楚租赁地块的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止(上班时间)。

  九、报名地点: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或华市村村委会。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陈先生,电话0663-2281168。

                           华市村委会:赖先生,电话13927051483。

  十一、其他事项:有意竞标者,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5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