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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28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度,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抓好4个层次学习,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今年以来,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余次。二是抓好党支部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教活动12余次,全体党员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三是抓好青年干部学习教育。把青年干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群体,激励青年干部不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四是抓好干部职工日常学习。邀请市宣讲团成员给干部职工上专题辅导课,号召全员参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型机关读书”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开展学习笔记检查活动,确保全员学有记录、思有心得、悟有效果。按省财政厅财学平台课程安排,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通过政治专业训练,全面夯实依法理财业务基础。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基本内容、基本标准,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扎扎实实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同时,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举措,把握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对标对表制定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分工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有效实现部门协同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及《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二)落实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根据《普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为加强疫情防控提供财政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二是坚持依法执政理财;三是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五是继续强化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财政职能,落实《普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七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落实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理顺财政资金运作,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统一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评审效率;二是依法推进政府采购,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共开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11项,所有审批事项均未超过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四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有序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积极组织参加市统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行政意识;六是加强财政法治宣传,制定普法清单,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财政干部普法学习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培训,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确保做到依法行政。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情况

  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我局一是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帮助财政干部深入领会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范化、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两法衔接”、听证程序等法治工作制度在立法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行政处罚法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切实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继续做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学习宣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9月,我局在局务会议上专题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多个环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依法履行规定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有章可循,做好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经梳理,2021年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学习宣传贯彻其他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施行以来,局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并对条例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提升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普及率和知晓度。

  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结合相关条款,统筹、协调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进学习宣传往心里走、往实里抓,在工作中突出财政特色,增强工作实效。

  3.系统学习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障“数字化档案”安全;学习新修订的《国旗法》、《国徽法》守护国旗国徽尊严,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统筹全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谋划部署2021年度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强化廉政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三是部署和参加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四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执法保障水平,提升工作队伍素质。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治财政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秀成绩,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证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增强依法执法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继续聘任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局机关提供及时、高效、高质量的法律顾问服务,为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有效防范财政业务法律风险。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来重新补充完善了《普宁财政局党组工作条例》,细化了部分工作规则,有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深化政务改革,实现提质增效

  (1)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明确申请材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2)增强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度。一是认真做好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二是及时在“信用揭阳”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填报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有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3)坚持公开常态化,编制财政预决算领域标准目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及时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更新财政工作动态和部门文件等内容。同时认真编制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不断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质量。

  4.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法治建设

  加大政法经费及扫黑除恶、禁毒戒毒、政法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按月审核拨付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费用、市病残收治医院、公安收治所、看守所拘留所等拘押场所经费,确保政法重点机构的正常运转。2021年支持市委政法委完成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平安普宁建设、综治信息系统应用通信服务等的资金支出达580多万元,支持市公安部门做好基层派出所工作场地修缮建设900多万元、配合交通大整治安排交通信号灯系统改造1000多万元、安排综合实战平台建设1000多万元、支付新招聘辅警工资费用3300多万元等专项工作,为平安建设和普宁政法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宣传的方式有待创新。平时主要采用学习会、培训班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2.财政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学习掌握各类法律法规、财经政策,才能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本领。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法,力促法治财政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全体财政干部不断加强对财税、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二是以法治建设促进财政事业发展,把学理论、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到财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中去,严格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确保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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