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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20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度,普宁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全力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精度,为地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财政根基。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的措施

  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教育工作,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核心任务与行动指南,多维度、深层次地推动法治理念与财政工作的融合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列为干部职工学习的关键要点。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余次,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领会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里的核心战略地位,明晰财政工作依循法治轨道运行的关键意义,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与思维模式,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调、指引前行方向。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法治揭阳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实在的效果。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深研细耕创财政特色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在服务和保障全局高质量发展中再创新功,为普宁在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债券管理等方面提供财政高质量答卷。

  是领导带头示范引领筑牢党支部基层堡垒高度重视队伍“头部”与“尾部”的学习推进情况与效果。一方面,局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思想政治、法治建设等方面展现出高标准与严要求,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另一方面,紧紧牵住党支部这个“牛鼻子”,集中学习8余次;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

  三是青年笃学砥砺奋进,展财政青年朝气担当。青年财政干部是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把青年干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群体,激励青年干部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守法治建设领导岗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强化统筹。

  一是定期统筹调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布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谋划部署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学法用法。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党组和领导干部的率先模范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研究政治经济政策、财政工作会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

  三是提升法治素养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执法保障水平,着力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与法治能力,显著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观念与依法办事意识,以上率下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情况,以及落实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揭阳市及普宁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扣财政职能实际,积极推动纲要在普宁财政系统的深度扎根与切实执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的开展、中心工作的推进进行有机融合、同步部署,确保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的全方位与全过程;强化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健全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理顺财政资金运作,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统一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评审效率。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序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链条监督管理,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统筹落实财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局主要领导担当法治建设“领航员”,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局如精密仪器,党组掌舵定向,股室协同发力,人员各司其职,构建起法治建设高效运转的“联动矩阵”;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局党组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始终贯彻“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精神等内容,作为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坚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强化学法用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财政干部普法学习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培训,举行2024年普宁市财政法规制度宣传暨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班,镇级、村级会计人员共1800多人参加培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2.坚持依法执政,突出法治之重。

  1)强化法治经费保障。加大政法经费统筹力度,确保政法重点机构的正常运转,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已投入经费16420.72万元。其中:1.支持公安部门相关工作,包括:拨付电信诈骗、禁毒、打假等办案经费565万元,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收治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派出所、特警大队等业务经费共2246.05万元,交通信号灯建设和维护等经费746.43万元,违法犯罪嫌疑人体检医疗费80万,看守所和实战平台建设项目725万元,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费用744.58万元,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417.6万元,辅警工资6561.54万元,按上级文件精神下达专项资金3408.87万元。2.支持司法部门相关工作,包括:拨付普宁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程项目154.60元,拨付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普法等工作经费23万元,按上级文件精神下达专项资金466.3万元。3.支持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包括:拨付视联网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建设项目468.84万元,镇村二级每年购买心理专业服务84万元,平安普宁建设、综治信息系统应用通信服务、扫黑除恶常态化及反邪教等工作经费195.22万元,按上级文件精神下达专项资金104.4万元。4.支持乡镇街道相关工作,包括:拨付支持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培训经费102.07万元。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市统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行政意识,全局共29人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全年共开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3项,所有审批事项均未超过行政审批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财政领域的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工作,共归集上报行政许可信息3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全面上线,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以信息化推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做好“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信息归集工作,归集上报行政检查案件4件。

  3)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加大财会监督重点领域监督力度,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代理记账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

  3.坚持普惠民生,释放法治之效

  推进涉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4年普宁市各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共36536万元,用于支持29个乡镇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其中,省级资金20336万元、东莞对口帮扶资金11400万元、揭阳市级资金950万元、普宁本级配套资金3850万元。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乡镇的实际以及普宁市高质量发展需要,将省级和揭阳市级共1.76亿元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方案报普宁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实施342个项目,重点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创建典型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村试点”等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以及各股室齐心协力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然而,当我们将目光投向更为宏观的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宏大背景时,我们清晰地洞察到工作中尚存的一些差距与不足。

  1.执法骨干力量稀,引育并举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在法治意识的树立与深化方面尚有较大提升空间,难以将法治理念全面、精准地贯穿于工作之中。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加速,对执法的专业性与规范性要求愈发严苛,而我局当前面临着专职法律人员的缺失、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精准性与高效性。

  2.行政执法存短板,规范提升待攻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定性把握不准,存在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理解不准、不清等问题,在执行环节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与责任界定,容易出现执行偏差。监督检查的方式较为单一,多集中于事后审查,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深度有限,难以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力量。

  3.法治宣传力未足,普法成效待增强。目前财政普法工作的创造性和超前性有待提高,视野和思路还不够开阔。受限于单位场地面积不足、业务工作高度的专业性、宣传工作者专业性弱等因素,未能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利于营造共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法治建设实践,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全面深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培育。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工作,完善法制人员配备,充实法制人员力量,引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深度优化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内部监督与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责任,有效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效率。

  3.多元拓展财政法治宣传工作维度。坚持联动发力、分类施策、普治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与载体平台,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普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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