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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坝 镇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普 宁 市 英 歌 山 工 业 园 控 制 区 重 点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范 围 内 坟 墓 迁 移 的 通 告( 普 大 府 通 〔2020〕 5 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30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普宁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加快市英歌山工业园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步伐,市政府于2007年8月16日发布《关于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用地规划控制的通告》(普府通〔2007〕3号)后,目前该控制区内仍有部分坟墓未迁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镇政府就重点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坟墓迁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该重点项目位于市英歌山工业园用地规划控制区大坝镇平林村范围内三鸟场山至将来山范围内(即绿洲胶囊企业用地范围内),具体以界桩为准。

     二、迁坟时间:在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坟墓,坟主应于2020年11月20日前自行迁移;逾期不迁移者,视为无坟主处理。

     三、平林村应对涉及规划控制区域的迁坟工作负起责任,动员、组织和督促坟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移坟墓;对逾期不迁移的坟墓,依法按无主坟墓进行迁移。

     四、在清理、迁移坟墓过程中,对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大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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