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大池农场新农保缴费通 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通   知

        接市人社局通知,我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尚未续缴费人员,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续缴费。缴费方式:用手机微信关注广东税务公众号、粤省事进行缴费,或带参保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邮储银行网点、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缴费。 

大池农场

2021年9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