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农场关于下达2020年度无偿献血任务的通知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橡胶区、机关各股室:
经场党委研究同意,及《关于印发<普宁市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0】9号)和《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情况的通报》(普市办电【2020】62号)的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现将今年下半年我场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
上半年市下达全场无偿献血任务37人,完成9人,其中:机关3人,石镜美村2人,桐树下村2人,大坪尾村2人,凉亭村和梅星居委空白。
二、我场大部分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严格按照普市办电【2020】9号文的要求,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但仍有部分单位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中
存在思想认识、宣传发动、组织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成情况与上级的要求差距较大,造成我场拖了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后腿。
三、为使全场无偿献血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献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场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凡农场机关各股室及各村(居)委会、第一橡胶区工作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的均应参加无偿献血(不适合献血的需医院证明)。
四、为确保我场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将无偿献血计划任务落实到人,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或者无偿献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督办,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