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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7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社区、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三重一大”

事项清单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的重大部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和农垦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执行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和上级机构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3.公司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专项工作安排。

4.公司乡村振兴、档案保密、外事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方面的重大决策

1.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直管单位主业清单、重大战略合作方案(非约束性框架协议),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公司社会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主产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主业行业与领域重大调整。

3.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直管企事业单位的设立、撤并、重组。

4.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改革、公司全局性的重大改革,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破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公司事业单位改革、重要专项改革。

5.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营管理重要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三)土地、物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报废、损失核销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公司大宗土地开发和利用事项,市、县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和农场单宗建设用地面积5亩(含)以上的土地开发利用(含“三旧”改造)。

2.政府征地单宗面积1亩(含)以上事项。

3.农用地承包单宗面积200亩(含)以上且年限5年(含)

以上的事项。

4.建设用地出租面积5亩(含)以上且年限5年(含)以上的事项。

5.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含),同时期限超过5年(含)的物业出租事项。

6.企业单项或批量资产净损失超过500万元(含)的处置事项,经营性资产报废、报损大于公司净资产10%或资产净值超过50万(含)的处置事项。

7.单项或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的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房产处置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需由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8.评估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包括股权、物业等)的兼并、出售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四)机构调整、利益调配、薪酬管理、经营考核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及直管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事项。

2.公司工资总额、职工薪酬分配、内部分配激励等重大收入分配及调整事项。

3.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直管企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事项。

4.下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班子年薪制实施和业绩考核、兑现等事项。

5.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6.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营班子授权经营决策的重大事项清单。

(五)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公司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制度建设。

2.以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文件或印发的重要文件。

3.公司反腐倡廉、专项检查、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及处置、问责等重大事项及相关制度建设。

4.省委市委、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事项,以及按规定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5.国家、部省、省农垦集团公司、揭阳市委市政府、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普宁市委市政府、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层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事项,涉及群团组织工作重要事项。

6.重大审计计划和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

7.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事项。

8.公司所涉引起重大社会舆论、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信访保障事项。

9.公司所涉在省内、国内、国际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重大法律纠纷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党委直接管理和备案干部的任免。

2.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

3.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及管理。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及相关年度融资计划。

2.公司主产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3.非公司主产业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4.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事项。

5.公司500万元(含)以上项目投资额度达到10%(含)以上的变更方案。

6.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购置50万元(含)以上资产事项。

7.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服务费用超过20万元(含)以上事项,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农业保险承包方,聘请资产评估、税务、法务、券商中介服务机构等。

8.与民营资本合作的兼并收购、投资新建、增资扩股事项。

9.中央财政资金的预算申报、分配、实施方案等(包括“一上”、“二上”)及滚动3年的项目预算规划,省级财政资金的申报、分配、实施方案等。

四、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1.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和下属企业年度资本运作方案、资金预算,农场有限公司本级费用预算、现金收支计划。

2.引入战略投资者、基金等股权投资事项。

3.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本级和下属企事业单位200万元(含)以上的预算调整事项。

4.新增预算外100万(含)以上的融资方案。

5.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6.年度预算外属主产业,为下属单位提供100万元(含)以上抵押担保、借款。

7.年度预算外不属主产业,为下属单位提供100万(含)元以上抵押担保、借款。

8.公司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对外捐赠、赞助,重大社会助困、抢险救灾等履行社会责任事项。

9.公司社保基金筹措及有关实施方案、农场小城镇规划和整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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