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3〕14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坝镇湖美村大李园路硬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坝镇湖美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大坝镇湖美村大李园路硬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7-445281-04-01-26233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从大李园路口桥头起至村水利退水闸桥头入口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长约 680米厚度20cm,其中4米宽路面约为130米,6米宽路面约为550米;在道路靠近现状河道一侧新建3.5米高重力式混凝土挡土墙长度约280米;回填土路基120米,开挖回填土方约5600立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98.07万元,其中:工程费181.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3万元、预备费3.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