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2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3〕15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

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

工程(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升我市城市内涝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6-445281-04-01-261287。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为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管渠约为0.6km,雨水管道约为0.7km。

五、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68.54万元,其中:工程费6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16万元、预备费22.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广南新村和广南社区),估算总投资768.54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6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8月2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