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3〕20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环保路
K0+000~K1+447.66路段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环保路K0+000~K1+447.66路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道路通行能力,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9-445281-04-01-844475。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高速路口西侧,路线起点与国道 324 线相交,止于广东烟草粤东区域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环保路K0+000~K1+447.66路段,全长1.448公里; 全路段拟采用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其中:K0+000~K0+760路段,长0.76公里,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双向两车道;K0+760~K1+290路段,长0.53公里,路基宽20 米,路面宽18米,双向四车道;K1+290~K1+447.66 路段,长0.158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9米,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 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534.45万元,其中:工程费1244.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3.65万元、预备费126.7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环保路K0+000~K1+447.66路段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9-445281-04-01-84447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