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3〕25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

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

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下架山镇卫生院: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高质量发展,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415997。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79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3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3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2平方米,建筑高度约48.2米,层数为13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门诊楼、医技楼、原大门及室外附属设施;新建一栋住院综合大楼、入院大门、门卫室以及室外给排水、园建绿化、连廊、附属配套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并对原院舍进行改造。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351.34万元,其中:工程费5034.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98万元、预备费243.24万元、设施设备及家私家具购置费用267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卫生健康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41599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351.34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5034.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购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112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