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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415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3〕25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

415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麒麟镇南陇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415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445281-04-01-84363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麒麟镇南陇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南陇村415乡道进行改造,全长21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道路破损面板进行修复并加铺沥青罩面,新建雨水口连接暗渠,补充道路标线及标识。项目路线走向由西北向东南延伸,桩号为 KO+000,基本按现状旧路走向控制,终点至桩号K2+196。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千米/小时,车行道标准宽度为5-7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64.83万元,其中:工程费33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5万元,预备费2.1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东莞市沙田镇提供捐助资金17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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