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核准〔2023〕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惠高速公路
梅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潮惠梅林[20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梅林镇、云落镇的便捷通行,发挥普惠高速公路路网辐射功能,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3-445281-18-01-580346)。项目单位为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惠高速公路与县道X109线交叉附近,处于池尾、高柏互通立交之间。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长1.06公里,拼接桥梁171米/2座,其中:大桥117米/1座,中桥54米/1座;匝道长2.374公里,新建匝道桥90米/2座;县道X109改线长度约0.66公里。主线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断面为24.5米,沥青硂路面。匝道为双向三车道、单向两车道、单向单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断面分别为19.5、12、10.5米,水泥硂路面。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路面12米,水泥硂路面。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6072.5538万元,其中建安费9532.442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802.61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7.4371万元,预留费用1294.424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5.629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5162.786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为:交通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的50%及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由普宁市地方财政出资,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其余建设资金,并负责工程具体建设及后期运营、管养。
五、要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 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做好与相关公路 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风险防护及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 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 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
项目代码:2303-445281-18-01-58034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