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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7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3〕25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疾控中心功能,全面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445281-04-01-899804。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324国道东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156.00平方米(16.73亩),总建筑面积99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主楼(综合业务楼)1幢,层数7层,建筑面积509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附楼(检验楼)1幢,层数5层,建筑面积3601.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附属用房(医疗污水处理房、发电机房、生活垃圾房、医疗垃圾房)1幢,层数1层,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建设门卫及消防控制室1幢,层数1层,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7.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专用仪器设备;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停车场、广场、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围墙、大门、绿化等设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4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8.00万元,其中:工程费5593.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7.63万元、预备费359.94万元、设备购置费5667.2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卫生健康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445281-04-01-89980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8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5593.1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购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6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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