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实验学校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普宁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同意普宁市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5281-04-01-362436)。
二、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初中教学楼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总面积4992平方米,食堂、教师公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配套小学部及初中部,配套教学楼、综合楼、食堂、教师公寓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13.33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56万元、预备费1111.1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燎原街道光南村和流沙北街道西陇村交界处,临靠广达北路和北二环大道。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