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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15 17:03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1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实验学校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普宁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同意普宁市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5281-04-01-362436)。

二、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初中教学楼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总面积4992平方米,食堂、教师公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配套小学部及初中部,配套教学楼、综合楼、食堂、教师公寓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13.33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56万元、预备费1111.1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燎原街道光南村和流沙北街道西陇村交界处,临靠广达北路和北二环大道。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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