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洪阳镇岐岗村党建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2023年洪阳镇岐岗村党建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3-445281-04-01-147411。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钢筋水泥结构二层的乡村大舞台,长约20米、宽约15米,总面积300平方米;道路长约1000米、宽约7米、厚6公分的沥青路,排水设施约1100米;文化长廊约15米、绿化美化约50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31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8万元、预备费6.6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3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