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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1 11:52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4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市区生活

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效率,促进我市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9-445281-04-01-820765。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市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广东省县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作指引》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对河东、斗文、华溪等25座转运站实施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除臭设备、闭路监控、高压清洗机,修缮排污设施、地面、内外墙面,加装罩棚等;对秀陇、北山、泗竹埔等11座转运站实施改建,总建筑面积6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转运站并重建,配套除臭设备、闭路监控、高压清洗机等设备。

五、项目建设工期:6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7.93万元,其中:工程费4889.02万元、主要设备购置3478.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1.99万元、预备费927.9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补助。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2209-445281-04-01-820765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7.93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5337.6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购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41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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